东方网记者王昕晨5月22日报道:央行上海总部22日宣布正式发布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表示,这两项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的细则已基本出齐。 《实施细则》核心内容包括:一、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可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投融资创新相关业务的金融服务。二、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三、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直接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账户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四、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 《管理细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检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张新介绍,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建立账户体系,不限于自贸区,且不限定于银行业开立,在证券、保险(放心保)机构也可开立自贸区账户体系。而自由贸易账户面向的群体是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境内区外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立。 此外,张新表示,遵循“先本币后外币”的顺序推进,为稳妥推进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各金融机构在提供自由贸易账户相关金融服务时,应该从人民币本币业务起步逐步扩展到外币业务,过渡期初步定在6个月时间。也就是自今日细则发布起6个月时间,人民银行和外管局将对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进行评估,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他最后强调,自由贸易账户的开设为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提供了载体和管理工具,在这个基础上其他业务可以相应推出。投融资便利化涉及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分类别、有步骤、有管理的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 据悉,此前央行上海总部连续发布了5项金融细则,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小额外币存款上限、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措施。但多被外界认为是原有体系的进展和深化。而分账核算系统则是一个重要突破。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了分账核算系统之后,区内个人可以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境外个人可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进入上海证券和期货交易所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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